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

期刊导读

州鸠均法解读还原纪之于三平之于六成于十二的

来源: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5-03

一、有关“州鸠均法”的史料

“纪之于三,平之于六,成于十二”这十二字,早被大量地引用,成为先秦律制如何构建的重要论据之一。与这十二字相关的那次事件,发生在周景王二十五年(公元前520年),当时为铸无射之钟,王上召见了伶州鸠咨询了六律与七律等问题。那次君臣论律的关键内容,很到位地被浓缩在《国语·周语下》一章中,流传至今。其原载,谨摘录如下:

二十五年,王将铸无射,问律于伶州鸠。对曰:“律所以立,均出度也,③兰州民族大学音乐学院教授李槐子先生于2012年10月在第七届乐律学年会首次发表此标法。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,度律均钟,百官轨仪。纪之于三,平之于六,成于十二,天之道也。夫六,中之色也。故名之曰黄钟,所以宣养六气九德也。由是第之,二曰太簇”, “三曰姑冼”, “四曰蕤宾”, “五曰夷则”,“六曰无射。所以宣布哲人之令德,示民轨仪也。为之六间以扬沉伏。而黜散越也,元间大吕”,“二间夹钟”,“三间仲吕”,“四间林钟”,“五间南吕”,“六间应钟”[1]46。

王曰:“七律者何?”对曰:“昔武王伐殷,岁在鹑火,月在天驷,日在析木之津,辰在斗柄,星在天鼋,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。”“自鹑及驷七列,南北之揆七同也,凡人神以数合之,以声昭之,数合声和,然后可同也。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,于是乎有七律。王以二月癸亥夜陈,未毕而雨,以夷则之上宫毕。当辰,辰在戌上,故长夷则之上宫,名之曰羽。王以黄钟之下宫,布戎于牧之野,故谓之厉,所以厉六师也;以太簇之下宫布令于商,昭显文德,底纣之多罪,故谓之宣,所以宣三王之德也;反及嬴内以无射之上宫布宪施舍于百姓,故谓之嬴乱,所以优柔容民也。”[1]47-48

二、“均”的涉及

这里,首先要提及,州鸠述及的六律或七律构建,涉及用什么工具。对此东汉的两位学者都称:是使用了“均”。

1. 宋均。宋·王应麟《玉海·音乐·乐器》:“《乐(乐纬)·叶图徵》曰:‘圣人承天以立均。’三国魏·宋均注:‘均长八尺,施弦以调六律。’”[2]

2. 韦昭(204—273)。《国语·周语下》:“对曰:‘律所以立,均出度也。’”三国吴·韦昭注:“均者,均钟,木长七尺有弦系之,以均钟者,度钟大小清浊也,汉大子[予]乐官有之。”[1]45

某些弦节的分布及其音程展示?

我认为上述两位对均的描述可信。特别是韦昭称:均到东汉末年还存在于《大予乐》的说法可信度更高。《大予乐》由汉明帝(41—76)下令设置①《隋书·音乐志上》:“汉明帝时,乐有四品。一曰大予乐,郊庙上陵之所用焉。”“二曰雅颂乐,辟雍乡射之所用焉。”“三曰黄门鼓吹乐,天子宴群神之所用焉。”“四曰短箫铙吹。”中华书局版。,是四部乐中专用于祭祀的乐舞,因此它会一直延续到东汉不难理解。东汉覆灭时(220),韦昭正当16 岁,作为史官家族的成员,他对《大予乐》应会有直接的见闻。至于宋均,则是大训诂家郑玄的学生。据此,我认为韦昭和宋均对均形态的注释能够成立。至于八尺与七尺之别,可能与度制的改变有关②吴慧《新编简明中国度量衡通史》: “尚有东汉尺十四支列入《图集》而作为附录者,超过23.1 厘米者有九例。最长者达23.83 厘米。此外还有建初六年的铜尺长23.5 厘米,画彩牙尺长23.9 厘米(日本嘉纳氏藏)。”“三国时,大体上仍沿用东汉度量衡,单位量值虽有所增长,但尚不算多。当时天下大乱,‘乐工散亡,法器湮灭’。魏武(曹操)始获杜夒,使定音律。”杜夒以制乐的需要制尺,尺长24.185 厘米已较东汉之尺稍长。后世尚存的魏正始弩机亦刻有尺度(上虞罗氏藏,长24.45 厘米),与杜夒尺基本相合。中国计量出版社2006年版,第67—69,89—95 页。,三国时期,政权对汉制一尺的长度曾有所加宽。另一种可能,是宋均所言的八尺是指均的器长;而韦昭则指弦的范围。至于“均”的弦数空白。我认为这是简牍文笔对数“一”的寻常省略处理。

三、均与弦的节点音

“均”既然是一种只含一弦的律器,那在考察它的运作时,有三个基本环节不容忽略:

1. 它必须采取模块组合的方式来运作,即运用的数量根据需要会有所增减。

2. 对弦定音,是调节张力,而非长度。

3. 弦节能提供天然的乐律基因,即能通过演奏1/2、1/3 (2/3)、1/4 (3/4)、1/5 (4/5)等节点音来获得音高的推演参照系。弦的物理性决定了被节点锁定的各类音程,其固有音分值永远不会改变。具体选择展示如下。